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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外经贸系统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在杭举行
发布时间: 2008-08-21 来源:法规处

全省外经贸系统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

考试在杭举行

 

821,省外经贸厅在杭州组织了全省外经贸系统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各市、县(市、区)外经贸局及厅机关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考试,省外经贸厅韩杰副厅长到考场看望了参加培训考试的人员。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的重要制度,贯彻执行好这项制度,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前,必须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其中,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由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省法制办统一组织考试;各系统负责实施的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工作,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据此,省外经贸厅根据外经贸系统的特点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培训及组织了专业知识考试,对培训考试合格的,将及时出具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以方便外经贸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办理申领行政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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