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外经贸
 
 
 
主频道
首页 | 通知公告 | 政务信息 | 综合运行动态 | 理论研究 | 业务咨询 返回首页
通知公告
· 浙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公...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
· 关于报送磷矿石出口配额申...
· 转发商务部关于2009年...
· 转发商务部关于2009年...
政务信息
· 钟山副省长调研绍兴开放型...
· 商务部:中国具保持经济平...
· 央行六大举措加大金融支持...
· 商务部肯定我省开发区建设...
· 省外经贸厅召开新提拔处级...
政策法规
· 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
· 我省出台保护促进老字号发...
· 我省本月20日起可签发台...
· 三大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
 
无标题文档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关键字:
您的位置:  主频道 > 投资促进 
十三部委将联合扶持奶农 两大措施重振中国奶业
发布时间: 2008-11-21 来源:中国投资指南
    官方近日发布《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表示要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和奶农予以具体扶持,重振中国奶业。
  今年年中爆发的婴幼儿奶粉事件重挫中国奶业:生产企业产品大量积压,流动资金紧张,陷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奶牛主产区普遍出现倒奶现象,个别地区出现宰杀奶牛现象,奶农生产积极性遭受沉重打击;民族品牌信誉受损,一些国家(地区)禁止进口中国乳制品。
  针对中国奶业面临的困境,这份由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央行等十三个部门制定的《纲要》提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给予金融和财政支持政策,并将对重点地区特别困难奶农实施临时救助政策。
  《纲要》指出,对诚信守法经营的乳制品生产企业符合信贷条件的贷款要求,金融机构要给予足额贷款支持;对因受婴幼儿奶粉事件影响、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要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经金融机构同意展期的逾期贷款,免收罚息。
  中央财政对企业生鲜乳收购贷款,将按照半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半,给予三个月贴息,地方财政也将给予贴息支持。《纲要》并提出,拓宽奶业直接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和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给予积极支持。
  临时救助政策则主要针对内蒙古、河北、山东、山西、辽宁、河南六个省(区)特别困难的奶农。
  《纲要》对奶业整顿和振兴提出了分阶段目标,提出,到二0一一年十月底前,在推进养殖规模化、产销一体化,加工布局优化、全行业标准化,以及规范市场竞争、完善质量标准体系等方面取得实质进展。
  这些进展包括:奶牛良种覆盖率提高到六成,奶牛平均单产水平接近五点五吨,百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奶牛比重达到三成左右;乳制品生产企业基地自产生鲜乳与加工能力的比例达到七成以上等。
  官方在《纲要》中还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政府职责分工,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奶业发展和乳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相关文章

 

首页 | 意见征集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怀念旧站

CORYRIGHT (C) 2002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或设立镜像
浙 ICP 备 020007 欢迎提供宝贵意见 中国·浙江 杭州市延安路468号(310006)
本网站由 杭州思福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