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再次调整出口退税率 衢州近四成出口企业受惠 |
| 发布时间:
2008-10-30 |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具体为: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13%;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此次出口退税调整共涉及3486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 按今年1-9月份海关统计口径,本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共惠及我市出口企业128家,占全市有出口实绩企业的37.5%,相应产品1-9月的出口额为1.23亿美元,占全市出口额的18%。 从具体产品来看,此次出口退税调整的3486项商品中我市1-9月份有出口的商品为259个,占7.4%,主要集中在帐篷、毯子、服装、床上用品等。 尽管此次出口退税率提高,就全市而言,利好影响仅局限于纺织服装企业,对我市的其它行业,涉及面不广。但在美国金融危机蔓延、国际经济下滑的不良预期日益增强的背景下,国家适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来防止出现出口大幅滑坡,对于稳定就业,提振企业的信心,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我们要充分把握机会,做好政策宣传,帮助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纺织服装企业树立信心,渡过难关。同时,也要因势利导,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大技改研发投入,加快推进产业提质升级,确保我市外贸出口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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