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水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会议在丽举行 |
| 发布时间:
2008-08-01 |
7月23日,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会议在丽水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刘秀兰副市长到会并讲话,市政府邢志行副秘书长、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工商局负责人及市直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 刘秀兰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规范引导民间融资行为,有利于补充对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供给,有利于促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的落实。二要准确把握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政策要求。指导思想上要做到积极稳妥,定位于小客户、小机构、小贷款,不能吸收存款和变相存款。管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把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并严把准入关。三是切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由县级工商部门来承担。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统一部署,切实承担起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确保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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